Ø 2008年开始对公共街道照明、电源、电池充电器实施;
Ø 2009年开始对办公照明、计算机、电视机、家用冰箱、洗衣机、电机、家用照明等实施;
Ø 2010年开始对吸尘器、机顶盒、烘干机等实施。
耗能产品生态设计指令(2009/125/EC)于2009年11月份取代原来的EuP 2005/32/EC指令并且经过欧盟批准始生效。该指令的符合性将通过引入所谓的实施基准来实现,而这些实施准则包括最低能效性能标准和其他机制。各产品的实施准则在2008年和2009年之间阶段开始生效。
在满足该指令的符合性时应结合当前CE符合性标志的要求。ErP指令的覆盖范围包括:设计、制造、经销、使用、回收再利用、循环使用以及热回收、处置、出台的执行措施分别是:
◆ EC 244/2009家用照明产品 ◆ EC245/2009荧光灯/高压气体放电灯及镇流器
◆ EC 278/2009外置式电源 ◆ EC 1275/2008待关机功耗
◆ EC 107/2009简易式机顶盒 ◆ EC 642/2009电视机
Ø 对电源装置分两个阶段实施:
第一阶段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,Ⅲ等级要求(适用于2007-7-1至2008-7-1):
铭牌输出 |
最小能效值 |
0~1W |
0.49*铭牌额定输出 |
1~49W |
0.09Ln铭牌额定输出+0.49 |
≥49W |
0.84 |
空载最大消耗功率 |
|
0~10W |
0.5W |
10~250W |
0.75W |
第二阶段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,Ⅳ等级要求(适用于2008-7-1以后):
铭牌输出 |
最小能效值 |
0~1W |
0.5*铭牌额定输出 |
1~49W |
0.09Ln铭牌额定输出+0.49 |
≥49W |
0.84 |
空载最大消耗功率 |
|
所有输出 |
0.5W |